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加快推動富硒功能農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贛府廳字(2022)88號。
全文如下: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推動富硒功能農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加快推動富硒功能農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2年9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加快推動富硒功能農業高質量發展
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西唱響富硒農產品品牌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動我省富硒功能農業高質量發展,奮力在富硒功能農業賽道上勇爭先,現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圍繞打造在全國有影響力的富硒品牌的目標定位,切實把最具成長性、爆發力的富硒功能農業作為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突破口,突出硒元素應用在農業領域中的營養健康功能作用,大力實施“硒+X”發展戰略,以綠色富硒耕地為基礎,以建設富硒高標準基地為抓手,以生產加工標準化、質量全過程溯源為保障,推動富硒功能農業規模化、產業化、市場化,走出一條高標準、高品質、高效益、強龍頭、強技術、強品牌、強管控的富硒功能農業發展之路,讓“最好的富硒農產品在江西”唱響全國,為打造鄉村振興樣板之地提供有力支撐。
——產業規模不斷擴大。到2023年底,全省富硒功能農業綜合產值力爭突破800億元,2024年突破1200億元,2025年突破1600億元。
——發展水平不斷提升。到2025年底,分批建設10個以上富硒功能農業重點縣,全省富硒功能農業龍頭企業(以下簡稱富硒龍頭企業)總數達300家,建設各類富硒標準化基地300個。
——標準認證體系不斷完善。到2025年底,全省富硒省級地方標準總數達20個,各類富硒農產品認證總數達1000個,健全標準、檢測、認證、追溯監管四大體系。
——富硒品牌不斷唱響。到2025年底,構建“1個富硒全域品牌+N個地方公用品牌+N個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的江西富硒品牌矩陣體系,打造3-5個在全國有影響力的富硒區域公用品牌。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確定產業布局。
以實施“硒+X”發展戰略為主線,編制全省富硒功能農業發展專項規劃,富硒土壤資源豐富的地方結合實際編制本地區規劃。在空間布局上,以贛西、贛南為主的24個縣(市、區)作為重點,分層次發展富硒種養業、精深加工、康養旅游業,輻射拓展到省內其他富硒地區。在重點產業上,加快推進富硒稻米、富硒水果、富硒蔬菜(竹筍)、富硒油菜、富硒茶葉、富硒禽蛋等產業,各地結合實際發展特色產業。在方向路徑上,重點實施科技創新、標準引領、產業提升、品牌培育、服務支撐、開放合作六大行動。在平臺載體上,全產業鏈打造富硒重點縣、重點產業、重點園區、重點基地、重點企業、重點品牌,帶動產業整體發展升級。(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以下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均有涉及,不再單獨列出)
(二)實施科技創新行動。
1.建立“聯強創新”技術平臺。開展招才引智行動,加大院士、專家等高層次人才招引力度,每年組織開展富硒功能農業“院士專家企業行”活動。引導省外專家團隊參與我省重點區域、重點品種有機硒含量標準化的技術研發。鼓勵聯合權威富硒科研單位,建設聯合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協同創新基地、孵化器等平臺。(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以下責任單位排名第一的為牽頭單位,其他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創新技術集成平臺。加強“產學研用”深度協作,整合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大學、省農科院、宜春學院等科研力量,聯合權威富硒科研單位、頭部企業等力量,以產業需求為導向,協同構建我省富硒科研創新和技術集成平臺,重點對農產品硒含量穩定性標準化生產技術、富硒阻鎘等重金屬伴生的有效控制技術、富硒農產品精深加工技術等三大技術瓶頸開展聯合攻關。(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
(三)實施標準引領行動。
3.加快富硒標準體系建設。圍繞重點產業,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參與富硒生產技術規程、加工技術標準、富硒食品含量標準等省級地方標準研制或修訂。探索建立與省外省級地方標準互認機制,建立富硒領域專家庫,鼓勵企業和團體積極制定富硒企業標準和團體標準,努力打造中國富硒產品標準高地。(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
4.推動檢測認證體系建設。推動檢驗檢測機構的檢測檢驗、研發中試、技術服務等能力提升,鼓勵富硒重點縣打造公共檢測平臺或在體驗消費場所建設硒含量快速檢測點。引導和鼓勵富硒龍頭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富硒農產品認證,有效提升富硒農產品品質和附加值。加大對認證和檢測機構的監管力度,凈化認證檢測市場秩序,提高認證檢測的社會公信力。(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
5.強化追溯監管體系建設。推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推進江西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大數據智慧監管平臺建設,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對象名錄管理制度,實現富硒農產品生產管理、質量跟蹤、市場流通的全流程防偽可追溯。適時組織對富硒農產品假冒偽劣、虛假宣傳等市場亂象進行整治。(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
(四)實施產業提升行動。
6.加強富硒土地資源調查。在完成全省1∶25萬比例尺多目標地球化學調查基礎上,開展綜合研究和成果集成。在有產業基礎和發展意愿的重點區域部署1∶5萬土地質量調查,圈定富硒土地資源,為規模開發富硒土地提供科學依據。選擇10個左右重點地區開展1∶1萬的精細土地質量調查。積極組織開展天然富硒土地認證與標識申報工作。力爭2023年12月前全面完成全省1∶25萬多目標地球化學調查。(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7.加大龍頭企業培育。圍繞研發、生產、加工、銷售、儲運、消費、品牌、體驗、服務九大環節,開展富硒龍頭企業“強鏈爭先”行動,每個主導產業打造支撐產業鏈上下游發展的鏈主型企業,發展有特色的“單項冠軍企業”和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引導富硒龍頭企業參與全省“映山紅”行動,爭取富硒龍頭企業列入省重點擬上市后備企業名單,推動企業掛牌上市。引導富硒龍頭企業建立技術創新中心、院士工作站(工作室)。(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金融監管局、省科技廳、省科協、省林業局)
8.建設高標準基地。參照部省共建江西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試點省做法,選擇富硒資源優勢突出的設區市開展省市共建富硒農產品基地試點市。鼓勵富硒龍頭企業通過自建或聯建的方式,分區重點建設設施完善、功能齊全、特色明顯的標準化、規模化富硒種養生產基地。引導各地推動生產、加工、儲運、保鮮等環節設施設備標準化改造,建設全程管控、產品優質的標準化基地。(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
9.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支持贛西、贛南、環鄱陽湖地區發展富硒稻米加工,贛南、贛西地區發展富硒果蔬加工,“四綠一紅”優勢產區發展富硒茶葉加工,贛西地區發展富硒禽蛋加工,培育富硒加工頭部企業,開發富硒休閑食品、功能性食品、生物制品。引導富硒龍頭企業向產業園、加工園集聚,推動贛西、贛南、環鄱陽湖等硒資源富集區主動融入我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林業局、省供銷聯社)
10.推動新業態集聚融合發展。鼓勵宜春、贛州等地大力推進“硒+農業+精深加工+康養旅游”新業態融合發展,推動硒產品、硒溫泉、硒美食、硒文化等特色發展,打造50個“硒+休閑康養”“硒+科普研學”網紅打卡地,推介10條以鄉宿、鄉游、鄉食、鄉購、鄉娛為一體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精品線路。發揮數字賦能,搭建富硒功能農業數字化平臺,推動富硒全產業鏈數字化。(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商務廳、省林業局)
(五)實施品牌培育行動。
11.加強富硒品牌建設推介。鼓勵各類富硒龍頭企業打造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將富硒品牌納入“生態鄱陽湖·綠色農產品”“江西綠色生態”品牌戰略和“贛鄱正品”體系,加快布局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京津冀等主銷地,鼓勵各地建“硒博館”、辦“硒博會”,講好“硒”故事。(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
12.暢通市場營銷渠道。以高標準富硒種養基地為重點,以私人訂制、個性服務方式,推出精品的鮮活富硒農產品。大力發展農村電商、直播帶貨、直供直銷等銷售模式,助推各類富硒農產品上平臺、進商超。利用新媒體平臺,通過引流傳播和渠道營銷,拓展富硒農產品營銷渠道、網絡和終端。在南昌市、宜春市、贛州市等地通過開設旗艦店、硒餐廳等形式打造集科普宣傳、產品展示、銷售對接、品牌推廣、消費體驗、快速檢測“六位一體”的富硒體驗展示館。(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
13.開展科普宣傳推廣。集中開展硒元素功能方面的知識科普宣傳。通過各類媒體平臺全方位宣傳富硒文化與產品,推動硒科普進機關、進校園、進酒店、進社區、進景區,推介硒資源、硒科技、硒產品、硒文化。出臺《硒科普教育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認定硒科普教育基地。(責任單位:省科協、省衛生健康委、省農業農村廳、江西日報社、省廣電局)
(六)實施服務支撐行動。
14.優化人才培養結構。鼓勵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大學、宜春學院等高校加大對富硒基礎學科支持力度,加大富硒功能農業人才培養,力爭2024年開設富硒功能農業專業。建立人才引育機制,引導高校拓寬富硒基礎學科的應用面,構建“基礎+應用”復合人才培養體系,培養一支科技型、實用型富硒功能農業專業人才隊伍。(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5.開展金融保險服務。引導金融機構拓展金融服務,創新推出富硒功能農業專項金融服務產品。積極發揮“財農信貸通”“財園信貸通”和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作用,拓寬融資渠道,完善多元投融資體系。鼓勵保險機構探索創新推廣富硒功能農產品價格指數、氣象指數等特色農業保險,提升抗風險能力。(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銀保監局、農行江西省分行)
16.創新數據統計方法。研究制定富硒功能農業統計工作辦法,將富硒功能農業的統計納入部門統計工作范疇,科學掌握全省富硒功能農業生產、加工、消費大數據,創新在全國建立“中國富硒功能農業發展江西指數”,形成定期發布機制,為各級政府、企業、金融(投資、科研)機構提供客觀、科學的決策依據。(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統計局)
(七)實施開放合作行動。
17.開展招大引強行動。聚焦數字經濟“一號發展工程”和營商環境“一號改革工程”,開展招大引強,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引入加工和市場型龍頭企業來贛投資,引進國內外有意愿發展富硒功能農業的世界500強、中國500強、央企、國企、上市公司或大型企業集團來贛投資或合作開發。(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
18.推動對外合作交流。組織我省富硒龍頭企業和富硒農產品,參與區域各項重大經貿交流活動,暢通江西富硒功能農業開放交流合作新渠道,不斷拓寬“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銷售市場。推動江西與省外先進地區簽訂合作框架協議,加強標準制定、瓶頸技術的科研攻關合作。(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
三、保障措施
19.加強組織領導。將富硒功能農業高質量發展工作列為省委農村工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領導小組重要內容。成立省級富硒功能農業專家委員會或標準技術委員會,為科學決策提供咨詢意見。相關市、縣(區)政府作為富硒功能農業發展責任主體,要相應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制定年度行動計劃,明確任務分工和時間節點,統籌強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進富硒功能農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
20.加大政策扶持。加大財政資金統籌整合力度,支持富硒土地資源調查、富硒標準化基地、標準制定、產品認證、科研技術、品牌打造、園區建設等富硒全產業鏈發展。在政策允許的范圍,支持符合條件的富硒龍頭企業享受稅收、金融、保險、用地、人才、科技、項目等政策。依法依規組建專業協會,構建行業規范、標準和服務平臺等各項管理制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銀保監局)
21.強化調度考核。建立富硒功能農業調度和分析工作機制,加強對重點工作任務跟蹤,定期通報推進和完成情況,對工作落實不力、行動推進緩慢的單位和部門,進行約談和通報。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加大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結果將與涉農項目安排獎補措施掛勾。(責任單位:省委農辦、省農業農村廳)